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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乱建佛道教寺观有何规定?
对乱建佛道教寺观有何规定?
2022-05-09

根据国家十部委的规定:①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在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对于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寺观,要坚决制止并进行整顿,屡教不改的,要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②各地宗教事务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好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乱建佛道教寺观。对于违背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规定乱建寺观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措施予以制止。③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抵御乱建佛道教寺观的不正之风。要教育僧道人员爱国守法,不得为乱建的寺观工程搞募捐、化缘活动;不得为其开光、剪彩,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寺观等。④凡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不得塑佛、神像,不得设功德箱、搞开光等宗教活动。